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15时在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四楼,就上城铂雍汇林溪二街10号进行违法建设一案举行听证。对此次听证会及你提出的申辩理由及建议,经我局会后研究,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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