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
一、招聘职位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共20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职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职位数量:20人
(三)职位要求:男性,18-35周岁(含),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8cm以上,有E牌或以上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四)岗位职责: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线城管执法工作。
(五)薪酬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扣除五险一金后,约5万元/年。
(六)岗位待遇: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休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以上工资待遇执行。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蓬江区五福一街1号,联系人:黄小姐、吴先生,联系电话:8222328、3221292;
(三)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组织政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经研究确认录用后,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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