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各位市民群众:
清明节将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为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传染,保护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门市蓬江区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第13号)》(蓬江防疫指部﹝2020﹞28号)和《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群众确需要进入公园上山祭扫的,必须提前1天到村(居)委会预约登记并领取上山祭扫证(每个证允许5人以内祭扫),公园保安员对上山祭扫人员设卡管理并凭证放行。
二、上山祭扫人员车辆禁止进入公园,除执勤、工作车辆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进入公园。
三、严禁在公园内烧香烛、纸钱,放鞭炮和放烟花,严禁带火种进园,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在园区吸烟和乱掉易燃物品等。
特此通告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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