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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开出首张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

    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更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作为中心城区蓬江区正在全区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是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近日,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主城区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派出工作组对全区22个垃圾转动站进行检查,检查约50余次,在篁庄垃圾转运站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8月13日上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职巡查工作组巡查至篁庄转运站时发现两辆清运车混装混运生活垃圾,里面混杂着餐厨垃圾、各类包装盒、废纸、化妆瓶和废弃口罩等,巡查人员立刻固定现场证据并出具暂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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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两辆清运车均为江门市蓬江区北环清洁服务站清运车辆,其混装混运生活垃圾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随后,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行政执法流程对其开展立案调查,向江门市蓬江区北环清洁服务站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共予以罚款5000元。

    同时,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巡查组工作人员对江门市蓬江区北环清洁服务站负责人详细解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经督促教育目前该服务站已完成整改工作。

    接下来,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促进企业、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罚促改,惩教结合的工作方式,引导督促社会单位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做好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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