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环保公告(第三次公示)
目前,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通过网络平台对该项目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材料如下:
1、《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2、《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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