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内容,坚决避免信息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二是本单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各类政务新媒体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报道。截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在“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条,在“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条,在“网易”发布信息85条,在“南方+”发布信息31条,在“江门日报”发布信息38条,在“广播电视台”播放32条,在“蓬江政府网”发布信息13条,在“学习强国”发布3条,在“羊城晚报”发布2条,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广东省人民城管”“大城管”“江门发布”各发布1条。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有力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始终处于社会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几方面有待改善和提升的问题: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的栏目情况检查,确保按照频率要求更新栏目内容。特别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在线访谈方面的更新频率。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三)要着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回应水平。目前,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方面重中之重的一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涉及的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多采取通俗易懂的多元化形式进行解读。
(四)做好决策公开工作。重大决策出台前落实意见征集,并将征集结果在有效期结束一周内对公众反馈征集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的议定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在人大、政协提案方面,2021年,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全面履行行政机关管理服务职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主办)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含闭会期间),协办48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垃圾分类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执法方面,城区绿化美化、公园提质升级改造、老旧社区升级改造等城市管养管护方面,以及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内容。本单位本着“勇于承担、敢于负责、绝不逃避”的工作原则,依托各方力量,统筹相关部门,分解细化任务,进一步完善分办、沟通、答复等环节,务求见实效,暖民心。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也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进行回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为1宗,暂无收取市民的申请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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