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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旗杆石填埋场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总用地规模约252.75亩,总投资约为133879.446万元。

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2550t/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1700t/d预留二期处理规模850t/d一期工程配置2850/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4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配置1850/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2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对应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措施。

目前,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委托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二、实施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实施单位联系人及方式:叶生:0750-3833062李生0750-8226203

(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收公众反馈意见)

邮箱fhpjtzxm0126@163.com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幸福路2022

邮政编码:529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首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本文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实施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28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

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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