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旗杆石填埋场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总用地规模约252.75亩,总投资约为133879.446万元。
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2550t/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1700t/d,预留二期处理规模850t/d。一期工程配置2台8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配置1台8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对应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措施。
目前,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附:附件1《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前往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厂界外延12公里的外接矩形区域;同时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后附: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登录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称“意见表”),填写完整的意见表后可采用发邮件、信件、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日(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方式:叶生:0750-3833062,李生:0750-8226203
(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收公众反馈意见)
邮箱:fhpjtzxm0126@163.com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幸福路20、22号
附件:1.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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