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东赛禹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行为一案对我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 由: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行为
听证会时间:2023年7月13日9:30时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新村34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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