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蓬江区便民服务疏导区(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规范蓬江区便民服务疏导区(点)布局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要求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行为的理念,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蓬江区便民服务疏导区(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现按照规定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给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注明《蓬江区便民服务疏导区(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求意见稿)》建议”字样:
1.信函邮寄: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股收,邮编:529000;
2.电子邮件:pjqcgj@jiangmen.gov.cn
提交意见的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蓬江区便民服务疏导区(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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