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开展区国资系统“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法律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蓬江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2023年蓬江区国资系统学法计划安排,7月24日下午,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蓬江区国资系统“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法律专题培训。蓬江区国资局党委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政策法规股和资产监管股相关人员,蓬江区国资局属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工程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广东上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麦闻文律师进行专题授课。麦律师从条例背景出发,结合国有企业工作实际和自身工作经验,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本次学法培训,提高了蓬江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助力蓬江国资系统更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推动国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策和智力支持。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