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更好地指导各地全面开展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我省市级,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并印发各地结合实际使用。现将《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转发给你们(具体文本请直接从http://zfcxjst.gd.gov.cn 的城乡建设—政策文件下载),请各镇(街)结合本镇(街)实际,切实做好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片规划建设。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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