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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正式推荐名单公示(江门市蓬江区)

  根据省《关于做好我省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和市《关于做好广东省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和集体研究申报基础上,现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广东省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区广东省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天(从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7日止)。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5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区推荐评选小组(设在区扶贫办)。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11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2648928。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正式推荐名单

  (一)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1个)

  江门市蓬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1人)

  陈茂鹏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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