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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赵颖雄:

  你报来《关于申请物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684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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