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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2024年度蓬江区区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各镇(街):

  为维护河道堤防稳定,保护水环境,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江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的通知》(江水(2020〕574号)、《蓬江区主要河流采砂控制调查报告》(2020-202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以及蓬江区河道水情、工程、水环境情况及管理现状,对2024年度蓬江区区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蓬江区级许可发证河道为:除西江蓬江段等省主要河道外,其余在蓬江区辖区范围内的河道。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上述河道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列为禁采区。

  二、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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