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
《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业经修订并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江门市蓬江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
《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业经修订并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江门市蓬江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
蓬江政府网 |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