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江门市安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变更〔2023〕103号
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申请人:江门市安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33号自编一号(信息申报制)(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谭良盛
你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变更申请。经审查,法定代表人由谭良盛变更为王影。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授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03210008),行政许可有效期: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6日,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