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和做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平稳衔接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现决定从 2024年1月1日起废止《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30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