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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文广旅体局关于“‘515中国舞蹈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的采购公告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对“515中国舞蹈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515中国舞蹈日”视频拍摄制作

二、采购项目内容

1. 视频内容:编创一个舞蹈,组织舞蹈演员到蓬江区各文旅景点进行舞蹈拍摄,景点不少于6个。

2.视频时长:制作一个约5分钟的视频。

3.其他:项目采购服务包括舞蹈编创和教学、组织演员费用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应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项目运营成本的报价。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要求详见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区政府一号楼10楼),联系人:区小姐 0750-8226139。

六、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3月24日下午17: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选方式

由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参与报价文件组成

1.项目报价书

2.实施方案

3.参与报价人情况(包括有效的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项目案例等) 

4.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定)

5.其它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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