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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文广旅体局关于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迎检场馆提质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对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迎检场馆提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迎检场馆提质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江华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石冲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龙溪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白沙街道文化站、荷塘月色文旅两中心融合试点进行场馆提质,布置文化宣传氛围。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应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项目运营成本的报价。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要求详见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区政府一号楼10楼),联系人:区小姐 0750-8226139。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17: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参与报价文件组成

1.参与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项目报价表

3.参与报价人情况(包含资格情况) 

4.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定)

5.其它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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