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争创国家级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根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3月组织开展了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近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就符合条件的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讨论和审议,并予以推荐。现特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9日,共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陈丽庄
联系电话:0750-8232581
电子邮箱: pjqwgltj@jiangmen.gov.cn
附件:蓬江区推荐申报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蓬江区推荐申报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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