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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办实事--蓬江区住建局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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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蓬江区住建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动员党员亲临一线、直插现场,全力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一、完成情况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统计,截至5月10日,全区(三镇行政村)农村房屋排查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共排查录入农村房屋71984栋,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370栋,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65571栋,非自建房1043栋,排查录入比例在三区四市排名第一,达到105.5%。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07栋,安全隐患发生率为0.15%,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只有1栋,经镇评估为B级房屋,未达到C、D级危房,已完成修缮整治;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96栋,非自建房10栋,正开展评估工作。
二、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自收到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我区迅速开展动员会议。2020年11月26日,我局组织各镇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工作会议精神,对《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使用进行培训,动员各镇迅速启动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1日,区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各镇(街)、有关单位召开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了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解读我区实施方案,并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二)建章立制,保障推进。2020年12月24日,我区正式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蓬江府办函〔2020〕109号),该方案明确了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为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2021年2月5日,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区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级协调机制办公室,统筹谋划,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委托机构,专业排查。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房屋排查登记工作,扭转落后局面,解决工作面广、工作量大、类型复杂、人员不足等问题,发挥“镇街为主体”责任,我区通过各镇(街)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辖区内的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快速开展排查登记工作。
(四)定期通报,实地核查。建立每周通报制度,汇总进度、分析问题、解决措施、提出下一步要求,通报具体情况,做到情况明、数量清。每周到现场核对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房屋情况,核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状况,既保障排查登记的质量又实地了解房屋信息,为下一步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三、主要做法
(一)无缝对接,统筹推进。成立排查登记工作组,明确分工,各村提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安排人员带路入户,第三方服务公司预先登记基础数据,再现场排查,双方工作无缝对接。仅用两个月的时间,我区基本完成农村房屋排查登记工作,排查农村房屋数量占农村房屋总量比例由5.8%提升至105.5%。
(二)以老带新,加速推进。第三方服务公司为加速推进农村房屋排查登记工作,不断增加人员,对于新加入的排查登记人员,加强培训,传授工作方法和具体标准,确保学懂学会,采取以老带新的形式,分区分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工作。
(三)整合资源,数据共享。第三方服务公司以大数据的思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基础数据与“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相结合,快速掌握农村房屋基本情况,预先录入农村房屋基本情况,再现场实施定位,大大提高农村房屋排查登记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区将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我局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把这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与市住建局督导农村房屋排查登记工作
现场查看农村房屋隐患情况
现场查看农村房屋隐患情况
现场排查工作情况
现场排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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