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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截至2023年12月19日,蓬江区共有124台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请上述道路运输车辆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联系电话:3167660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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