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注销事项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截止2022年3月21日,蓬江区共有156台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请上述道路运输车辆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地址:江门市广新路46号,联系电话:3887776
相关附件: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截止2022年3月21日,蓬江区共有156台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请上述道路运输车辆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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