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关于废止<蓬江区房屋市政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江建〔2022〕137号)精神,原《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江建〔2020〕113 号)已废止,《蓬江区房屋市政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蓬江住建〔2021〕84号)已不适用于现行政策要求,我局计划对其予以废止并起草了《关于废止<蓬江区房屋市政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或者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住建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止。
附件:关于废止《蓬江区房屋市政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区住建局联系人:李艳梅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4楼
电话:0750-3167326,传真:0750-3167312
邮箱:pjqzjj@jiangmen.gov.cn
附件:关于废止《蓬江区房屋市政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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