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第四期第1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3〕9号)相关规定,结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申请受理情况,现将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予以公示:
一、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
经审核,共8名合格人才符合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详见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在蓬江政府网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m.jmsqyfw.com/jmpjqzjj/gkmlpt/index#696)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蓬江区住建局4层,投诉举报电话:0750-316731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