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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第四期第2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3〕9号)相关规定,结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申请受理情况,现将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予以公示:

  一、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

  经审核,共12名合格人才符合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名单及选房顺序详见公示表。

序号

申请人

人才类别

享受折扣

姓名

证件号码

1

鲁斌

42900119********78

二级高层次人才

8折

2

陈良胜

44098119********19

三级高层次人才

8.5折

3

杜华娜

44172319********29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8.5折

4

张群琛

44078319********19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8.5折

5

庞瑞

42130219********65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8.5折

6

万清玲

44530219********49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8.5折

7

何豆

44071119********2X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8.5折

8

李青霞

44092319********67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5折

9

温丽莉

44528119********82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5折

10

陈红艳

44078119********67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5折

11

何万里

43062319********13

取得本科学历

9折

12

康雪群

44170119********42

取得本科学历

9折

选房顺序规则:人才住房配售按照高端优先、分层分批、逐步解决的原则进行,按照顶尖人才、一级高层次人才、二级高层次人才、三级高层次人才等顺序依次类推优先配售。享受相同折扣的其他人才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在蓬江政府网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m.jmsqyfw.com/jmpjqzjj/gkmlpt/index#696)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蓬江区住建局4层415,投诉举报电话:0750-316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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