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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决定书

江门市润锦运输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名下运输车辆存在多次超载行为,且发生违法行为后企业未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未落实相关奖惩制度,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我局于2023年11月30日向你公司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2023年12月8日对你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你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注销你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你公司及所属运输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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