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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第一期人才安居住房配套车位配售公告

          为做好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住房配套车位(以下简称“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工作,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江府〔2023〕9号)有关规定,结合人才安居住房(以下简称“人才住房”)房源及配售成交情况,现就蓬江区第一期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位信息

根据我区制定的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计划,共选取185个配建车位作为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其中华强国际公馆61个、美卓花园80个、保利悦公馆15个、骏景湾领峰花园29个。按照配售计划向社会公示配售车位信息和配售基准价,申请人在本公告公示满3日后可根据车位公示情况,结合实际需要提出车位配售申请。

二、受理审核和公示

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申请实行现场受理,申请人自2024年5月1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明、已购买人才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蓬江区住建局4层415室)提交申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受理申请,经成功受理的申请由工作人员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具体截止受理申请时间将另行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车位配售方式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牵头在蓬江区公证处见证下配售人才住房配套车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落实,确保配售活动公开透明和有序开展。

、配售对象和配售时间

配售对象为已购买(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华强滨江府、美卓花园、保利悦公馆或骏景湾领峰花园项目人才住房的各类人才。初定2024年5月中下旬组织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车位选位规则

配售对象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与选车位。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以现场抽签确定选位顺序,最多可配售对应住房项目的2个车位,可按车位配售基准价9折标准享受优惠。每位配售对象只享受一次选车位机会,如对备选车位不满意,可放弃本期选车位资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请。

六、车位配售结果

车位配售结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小区、配售车位编码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后作出相应处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车位配售结果信息抄送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七、签订合同和车位转让

配售结果公示完毕后,配售对象持相关材料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签订购买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车位购买款项,办理车位不动产转让和移交手续。在签订配售车位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就车位限售和抵押权限进行约定。双方在申请配售车位转移登记时,在申请表填写产权限制转让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登记人的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产权限制转让信息。

八、管理规定

(一)配售结果公示后,配售对象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买卖合同网签手续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购车位款的,视为违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有权终止配售,违约人2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

(二)配售的人才住房配套车位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赠予、抵押。

(三)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资格并获得人才住房配套车位的,依法追回所购车位优惠部分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录入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由蓬江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人才住房配套车位政策咨询: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建局)0750-3167013

人才住房配套车位及其价格咨询:蓬江区国资局0750-3213251


附件1.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清单.xlsx

附件2.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申请表.docx

附件3.蓬江区人才住房配套车位配售结果确认书.xlsx

附件4.人才住房配套车位购买手续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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