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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116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165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049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未利用地0.5648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11119日至2021121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杜阮镇松岭村官铺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61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0公顷,未利用地0.564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pdf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pdf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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