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1〕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1〕65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049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未利用地0.5648公顷,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蓬江区杜阮镇松岭村官铺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61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0公顷,未利用地0.5648公顷)。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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