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报价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报价公告
为做好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2022—2024年度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
2.用途:确定2022—2024年度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
3.服务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三)服务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内企业法人资格。
(四)服务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服务要求
1.采购单位按次租用车辆用于公务出行,服务供应商在不同时段能够及时响应采购单位服务;
2.服务供应商按照租赁合同交付的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外观内饰完好整洁;
3.服务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技术性能良好。
四、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结合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车型、租用时长等情况进行综合报价。单次租赁价格包含里程内燃油费、保险费等。
五、提交资料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服务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
接收报价资料时间:2022年3月28日17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报价资料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0—3291780。
六、确定服务供应商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将综合考虑服务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服务响应、服务质量等情况,按照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选取为服务单位。
七、本征求报价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江门市蓬江区土自然资源局进行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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