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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202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6.504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5042

权 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6.5042


6.5042

(一)农用地

6.5042


6.5042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不含养殖水面)

6.5042


6.5042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地块1-12,14-26

1-12,14-26

2.8257

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3

13

0.2233

交通运输用地

3.4552

住宅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备注


  制表人:钟雅滢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6.5042


6.5042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符合

市级


县级

符合

县级


乡级

符合

乡级


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6.5042


6.5042

0

该批次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5042公顷、农用地转用6.5042公顷(耕地0公顷,含可调整地类)需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江门市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5042公顷、农转用指标6.5042公顷、耕地指标0公顷)。

  填表人:钟雅滢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

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

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社(村)

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清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余庆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新路股份经济合作社、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周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6.5042

105-180.000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6.114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923.4089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40.4337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蓬江区人民政府承诺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清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余庆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新路股份经济合作社按需安排留用地的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所选留用地与本批次一并报批;该用地中0.0442公顷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本批次一并报批的留用地,不再做留用地安置;3.1929为江新联围天河围涝区整治工程-滨江片调蓄湖工程留用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周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0405公顷,已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粤国土资(建)字﹝2012﹞950号)。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0239公顷,已办理征收(粤国土资(建)字﹝2019﹞25号)。

本项目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填表人:钟雅滢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社(村)

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清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余庆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新路股份经济合作社、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2.8619

180.000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2.168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517.310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80.757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蓬江区人民政府承诺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清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余庆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林新路股份经济合作社按需安排留用地的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所选留用地与本批次一并报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0239公顷,已办理征收(粤国土资(建)字﹝2019﹞25号)为国有土地手续。

本方案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填表人:钟雅滢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社(村)

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3.2371

108.000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349.606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8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用地中0.0442公顷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达尊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本批次一并报批的留用地,不再做留用地安置;3.1929为江新联围天河围涝区整治工程-滨江片调蓄湖工程留用地。

本方案不涉及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填表人:钟雅滢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社(村)

周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052

105.000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3.946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46.492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14.7384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周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0405公顷,已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粤国土资(建)字﹝2012﹞950号)。

本方案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填表人:钟雅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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