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三旧)〔202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白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08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白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2〕54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白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蓬江区白石大道以北,白石群众豪庭东北侧、迎源花园西侧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白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88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环市街白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0889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实物补偿等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14)〔2022〕5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3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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