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218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241号),同意使用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坦边祝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属下的0.008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127日至20231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祠前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坦边祝丰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0081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081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2127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219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241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坦边巷头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属下的0.108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127日至20231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祠前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坦边巷头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1086公顷(其中,农用地0.108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2127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220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241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豸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1.232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集体属下1.1082公顷未利用地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127日至20231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第四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水闸仔(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豸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1.2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1239公顷、未利用地1.108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2127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