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一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1号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3〕1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六(拆旧复垦)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22〕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0.053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拆旧复垦)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村厦塘里南、仁厚里(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面积0.0539公顷(其中,农用地0.053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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