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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棠下收费站改扩建等项目)批后公告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棠下收费站改扩建等项目》。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江门市蓬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0703202304)

  二、批准时间

  2023年8月25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地块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迳口村和杜阮镇双楼村、井根村,共12个地块,总面积0.4992公顷。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4604公顷、建设用地0.0388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4794公顷,建设用地0.0198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分区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次使用江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4992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蓬江区耕地,不涉及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产生影响。预留规模落实后,蓬江区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7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992公顷,符合广东省关于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门市蓬江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LS12)

  2、江门市蓬江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LS12)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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