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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报价公告

  为做好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2024—2025年度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项目。

  2.用途:确定2024—2025年度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资格。

  3.服务期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范围,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服务。

  (三)服务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内企业法人资格。

  (四)服务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服务要求

  服务供应商可提供上门接送维修车辆服务,维修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个月等售后服务承诺。

  四、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结合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车型等情况进行综合报价。拟报的工时单价(元/工时)和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具体报价;(附加管理费=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附加管理费是指供应商在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车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了税费和利润等)

  五、提交资料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服务供应商机动车维修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服务供应商具备维修各种型号小型汽车的场地、设施与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接收报价资料时间: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报价资料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3160285。

  六、确定服务供应商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将综合考虑服务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服务响应、服务质量等情况,按照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选取为服务单位。

  七、本征求报价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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