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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根据《闲署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江门市人才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撤销相关信息。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约定开工时间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1

江门市人才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岛连荷路西北侧、向贤街与德劭街交叉口东侧地段

46069.36

城镇住宅用地

2023年3月1日

不满1年

政府原因(其他政府原因)

2

江门市人才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岛启贤路与连荷路交叉口北侧地段

24945.05

城镇住宅用地

2023年3月1日

不满1年

政府原因(其他政府原因)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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