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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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化,切实做好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现将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林业局修订完善后并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水利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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