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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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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工作方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建立建管中心党组学法制度,传达学习中央、各级会议精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
(二)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学习与专业技术学习相结合。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根据《江门市蓬江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中心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区委依法治区办通知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及报告材料。二是参照《2023年法治政府督察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对标完善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中心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会。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和在编职员参加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专人负责本单位学法考试系统管理。
(三)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法治建设制度、业务、队伍建设要求,本单位明确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建立法治工作制度,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及时部署、推动、宣传各项工作。
三、强化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职能与业务范围,聘请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基础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修正、事务处理等法律事项,为单位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及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并建立过程记录材料做好归档。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合法规范程序、内容、格式和发布。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成立区建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蓬江区建管中心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和《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切实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单位职能与业务范围,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规定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成立区建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行政权力有效制约监督。一是认真合理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二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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