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蓬江区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局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网站互动://m.jmsqyfw.com/hdjlpt
电话:0750-368762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15 | 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社会救助 | 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 | 动态更新 | 相关股室 |
养老服务 | 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 | 动态更新 | 相关股室 | ||
16 | 答问知识库 | 民政 | 民政领域常见问题解答 | 动态更新 | 各相关股室 |
17 | 专题专栏 |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情况 | 区各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等 | 每年 | 社会组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