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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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2〕7号)的文件精神,请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项目及资料
(一)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对2020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含)美元以下的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支持。
申报企业从即日起至2月22日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网上申报,再下载打印表格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网上申报时需正确填写项目名称(格式为:线下境外展会主办时间+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展会名称;线上展会举办时间+展会名称;其它项目名称按申报指南项目类别填写),并确保上述表格中信息正确无误。
(二)品牌培育项目
符合申报品牌培育的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七份。
(三)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
符合申报第129、130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注意事项
(一)省商务厅对申报材料装订非常严格,申报材料按顺序要求装订胶封成册,盖骑缝章(封面也需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及封胶好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如为外文请提供中文翻译,装订附后,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视同申报无效。
(二)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实际经营地址及提供的就业人数等信息。
(三)除纸质版外另需提交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电子版,以企业名+项目名为文件名,发到会计学会邮箱jmacofet@163.com。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上所有申报资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区小姐、林先生3507358;张小姐3380991)。
注:请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之前进行网上登记预约,可通过https://forms.ebdan.net/ls/Abwn4QEt?bt=yxy进行网址预约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登记。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相关项目申请表
3.诚信服务平台注册申请步骤
4.封面模板(仅供参考)
江门市蓬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对外经济管理股 李小姐322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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