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迸发创新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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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访谈主题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迸发创新主体活力
二、访谈内容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蓬江之声”栏目“在线访谈”版块,今天我们继续邀请蓬江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我们解读政策、介绍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今天我们的主题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迸发创新主体活力。很高兴邀请到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尹健瑜来为我们进行介绍,我们收集了一些市民的问题,接下来要跟尹局长进行交流。尹局长你好,请跟各位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尹健瑜: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尹健瑜。
(问题一)主持人:尹局长,近年来,我区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发展,“科技引领”作为江门市六大工程之首,可见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而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请尹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区在培育创新主体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
尹健瑜:蓬江区作为主城区,科技创新工作有基础、有实效,近年来,蓬江区科技局始终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一是着力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递进企业培育体系,建立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库、成长型科技企业库、高企储备企业库,目前累计1444家企业录入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深入实施高企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以“创新标兵”、“创新小标兵”企业为示范带动,建立完善“一企一策”服务机制、“科技联络员”等制度。通过集聚优质资源,重点支持企业对接各类创新资源、解决技术攻坚实际问题,着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2年底,我区高企数量累计达到612家,全市排名第二,今年成功申报到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达179家。
三是健全暖企服务跟踪机制,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参与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揭榜挂帅”项目,提升企业主体创新效能,我区成功纳入2023年江门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榜单共有7个项目,排名全市第一。获得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一等奖企业1家、三等奖1家,成长组三等奖1家。
四是探索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之路,大力支持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建成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院士工作站、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均居全市第一。
接下来,我们还将主动对接引导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及科研机构,围绕蓬江产业集群发展组建全方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融合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等多维度资源要素,解决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促进创新成果加速转化落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二)主持人:尹局长,市民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经营者,他想具体了解一下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政府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尹健瑜:根据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目前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科技厅每年6月至10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达标,具体是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5%;5000万<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3%。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成立年限、科技人员、研发占比、高品占比、安监环保等属于一票否决项。
认定了高新技术企业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主持人:好的,谢谢尹局长,非常感谢您今天参加我们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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