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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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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负责蓬江区委、区政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和跟踪区委、区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起草《区委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四)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 

  (五)收集、编辑、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六)负责区内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协调工作,负责城建事务的综合、协调、跟踪工作。 

  (七)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相关会务工作;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安全保卫、财物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负责密码保密。 

  (九)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区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检查,查处失泄密事件,做好保密技术工作。 

  (十)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委、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一)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报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十三)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开展反走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走私大案要案。 

  (十五)联系和指导全区各单位党政办公室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和下属0个预算单位, 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426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5.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95.2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9.42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服务中心经费拨款收入,二是减少信访局经费拨款收入,三是减少档案局经费拨款收入等。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其他收入。 

  6. 年初结转和结余366.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缉私办案补助补助经费结余。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4261.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68.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0.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区政府工作经费、邑门式工作经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5.99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减少服务中心、信访局、档案局等经费支出。 

  2. 国防支出1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区武装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减少区武装部经费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6.56万元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保密机要专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保密机要机房设备维护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05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增减人员变动产生。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22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经费产生。 

  6. 农林水支出3.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策性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139.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9.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经费产生。 

  8. 其他支出447.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三旧”专项建设经费、招商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7.92万元,下降43.02%,主要原因是减少重大项目及体制改革预备金经费支出。 

  9. 年末结转和结余392.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3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缉私办案补助补助经费结余。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389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5.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06万元,增长61.82 %;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经费、经济发展考核经费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8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68.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54.76万元,增长53.88 %;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经费、经济发展考核经费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0.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区政府工作经费、邑门式工作经费等支出。 

  2. 国防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区武装部经费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保密机要专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6. 农林水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139.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 

  8. 其他支出447.5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有三旧专项建设经费、招商经费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4.83 万元,完成预算70.00万元的49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94.87 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26.31万元,完成预算40.00万元的31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65 万元,完成预算30.00万元的78.83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购买车辆1车辆,由于报废中巴1辆更新购置产生,报废完成手续在2016年1月入账;接待费小于预算数,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2.01万元,下降45.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9.32万元,增长84.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7.02万元,下降43.4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30万元,下降92.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赴香港、澳门出境投资推介及招商系列活动支出纳入此项目,在决算时按照实际使用资金归口到我单位负责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94.87 万元,占56.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6.31万元,占36.63 %;公务接待费支出 23.65万元,占6.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94.8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区委、区政府办机关单位出国(境)团组 12 个、累计11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赴港澳招商活动费用支出97.32万元,主要用于赴港澳参加招商投资推介会及拜会社团活动费用支出;(2)招商出访支出86.16万元,主要用于赴新加坡、新西兰等招商经贸洽谈支出;(3)商贸活动交流11.39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商贸活动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54.01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1 辆,主要更新购置中巴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2.30万元,2015年区委、区政府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8 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工作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5年区委、区政府办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30次,接待人数共2400人。主要包括招商工作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购置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法制建设等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各级国家保密机关管理保密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八、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相关附件: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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