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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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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2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村集体共计0.785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建设用地0.0408公顷,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村冲腰(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1)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0369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369公顷);

  (2)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林庙东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7894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7486公顷,建设用地0.040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7月30日    


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2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五洞礼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村集体共计0.5094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村村委会门前空地、礼步门口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1)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面积0.1515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1515公顷);

  (2)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礼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3579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357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7月30日    

  


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2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64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河山万安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村集体共计0.537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河山村南安乪(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河山万安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5371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5371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7月30日    



相关附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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