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2〕7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于3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申报表盖章报送至我局,以便做好资金的下达及拨付工作。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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