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9〕23号
各市(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的函》(粤财农〔2019〕51号)的精神,现将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32号)的有关规定使用。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支出列2019年度“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功能分类科目,市县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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