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批复》(江财债〔2022〕72号)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蓬江区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事项公开如下:
2022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2022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将用于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的和平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新增债券资金0.5亿元调整至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的江门市蓬江区城乡污水治理项目0.5亿元(详见附表)。
附表:江门市蓬江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批复表(2022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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