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蓬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23万元,完成预算8.5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4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13.11%。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购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64万元,占98.1%;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6.7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4万元,2020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协助相关单位办理纪检工作业务的公务接待。2020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8次,接待人数共131人。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周边市区对口单位来我委调研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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