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江财金〔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江财金〔2022〕21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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